北京2021年1月5日 /美通社/ --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(以下簡稱最高院)于2020年12月21日就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合資公司,由嚴彬實際控制)與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天絲集團) “紅牛系列商標”權權屬糾紛一案,做出終審判決:駁回合資公司上訴,維持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19年11月25日做出的一審判決。
此外(wai),最高院(yuan)在終審判決中還做出如(ru)下認定:
最高院公平、公開、公正的審判流程和終審判決,進一步確認了天絲集團對“紅牛系列商標”享有獨立完整的所有權,為營造(zao)穩定、公平、透(tou)明的(de)營商環境、加大知(zhi)識(shi)產權(quan)保護力度樹立了(le)典范。
天絲集團與合資公司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已經于 2016 年 10 月 6 日到期,到期后合資公司仍然在非法使用紅牛系列商標生產、銷售紅牛產品,造成對天絲集團紅牛系列商標專用權的侵犯。天絲(si)集(ji)團已經分(fen)別針對(dui)各個主(zhu)體提(ti)起相關(guan)訴訟。
天絲(si)集團將致力于積極(ji)推進訴(su)訟(song)進程以維護(hu)自身合法權利,相信(xin)正(zheng)義(yi)和公正(zheng)終將得以伸張。
自(zi) 20 多(duo)(duo)年前第一次將(jiang)紅(hong)牛產(chan)(chan)品(pin)(pin)引入中(zhong)國(guo),天絲集(ji)(ji)團始終全(quan)心致力于保持紅(hong)牛品(pin)(pin)牌(pai)在(zai)中(zhong)國(guo)市場的長期發展(zhan),繼續(xu)為(wei)行(xing)業(ye)和(he)當地經濟的可持續(xu)發展(zhan)做出貢(gong)獻。我們將(jiang)持續(xu)加大在(zai)中(zhong)國(guo)市場的投資(zi)和(he)投入,全(quan)新的商業(ye)模式和(he)本地合作(zuo)伙伴,能(neng)更(geng)(geng)好地使我們將(jiang)“品(pin)(pin)牌(pai)之家”里更(geng)(geng)多(duo)(duo)的優質(zhi)產(chan)(chan)品(pin)(pin)帶給中(zhong)國(guo)消費者,為(wei)廣大中(zhong)國(guo)消費者持續(xu)提供優質(zhi)合法的紅(hong)牛產(chan)(chan)品(pin)(pin)和(he)更(geng)(geng)多(duo)(duo)集(ji)(ji)團旗(qi)下(xia)的創新產(chan)(chan)品(pin)(pin)。
附: